5月4日,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启动会在崇文南楼第一会议室举行。副院长杨卫军和质管中心、党政办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国资处、科研处、就业指导处、继续教育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质管中心主任南欢主持了会议。
会上,质管中心主任南欢传达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18〕17号)和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职办〔2018〕9号)文件精神。质管中心副主任余军堂介绍了评估内容、评估方式、各部门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,重点对《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》《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》《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》和《校长问卷》《教师问卷》《学生问卷》在内的数据填报工作做了详尽的说明,并对与会人员的提问进行了现场解答。
副院长杨卫军强调指出,各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;二是要按照要求采集数据,必须做到数据信息的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及时性;三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;四是把握好时间节点,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;五是要认真起草自评报告,通过自评,分析数据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据悉,2018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主导开展,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,采用数据填报、问卷填写、信息分析、自评报告撰写等方式,对各高职院校办学基础能力、“双师”队伍建设、专业人才培养、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督导。